A: 利用「網路ATM」作繳稅(綜合所得稅、營利事業所得)操作方式如下:
1. 選擇交易功能:選擇「繳納各項稅費款」之選項。
2. 輸入繳款類別:選擇繳稅類別,輸入其代號。
※ 繳稅類別代號對照
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:15001
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:15032
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自繳稅款:15031
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加徵10%自繳稅款:15056
3. 輸入機關代號: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者,請輸入納稅義務人戶籍所在地之區、鄉、
鎮、市代號;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及暫繳自繳稅款者,請輸入營業地址所屬之區、
鄉、鎮、市代號。
稽徵機關所轄區鄉鎮市代號對照表
4. 輸入統一編號:
(1) 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者,請輸入納稅義務人(應與結算申報書之納稅義務人相同)
之身分證統一編號。第一位英文字母請轉換為二位數字,總計應輸入 11 位數字。
(2) 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或暫繳自繳稅款者,請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,
共計8位。
5. 輸入繳款金額:請輸入應自行繳納之稅款金額。
6. 確認上述繳款類別、機關代號、統一編號、繳款金額等各欄項資料。
7. 列印交易明細表:若交易成功扣款完成,請將該明細表替代繳款書收據,併同申報書向國稅局
辦理申報。若交易不成功,則請另填繳款書,向金融機構繳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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